【社会管理案例三】
案例三 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现状、问题及其成因
从1997年开始,中国部分有条件的省市逐步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广东、浙江等经济发达省市相继出台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以法律形式将农民纳入社会保障的范围。目前全国有2000多个县级行政机构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对象985万人,约占农村贫困人口总数的42%。2005年底,中国共有2862个县级行政机构。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家和社会为保障收入难以维持最基本生活的农村贫困人口而建立的一种社会救济制度。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消除城乡差别、实现农民国民待遇的重要举措。它将有效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权益,缓和改革中的社会矛盾,同时也是尽快建立与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关键所在。 据中国国务院扶贫办公室公布的数字,按照中国人均年收入低于人民币683元的贫困标准,2005年底,中国还有2365万农村贫困人口,比2001年减少了562万。中国近年来每年用于扶贫的资金大约有400亿元。
案例问题:试分析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现状、问题及其成因。